作者: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驻淮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擦亮作风名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好评如潮,成绩得到充分肯定,经验值得深入总结。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市委市政府“四十条”精神及我市实际,市纪委再次严明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酒桌办公”,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
二、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下大气力抓好作风建设。要紧盯重要节点,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优势,盯牢人、看紧事,一经发现不良倾向苗头,及时“红脸出汗”打招呼。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回头看”,检视正风肃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补短板、堵漏洞,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在内心深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不能”“不想”防线,自觉坚守正道、远离歪风。
三、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纪委将会同各县区纪委组成9个专项督查组,通过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重点对“两节”前和“两节”期间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违规大办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节后,市纪委将联合财税部门,对全市各单位“两节”前后购买消费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购物卡等。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步行动,认真开展自查,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传统节日人情互动,礼尚往来,容易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可乘之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一如既往坚持十八大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看住老问题,紧盯新动向,解决新难题。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老问题、深挖奢靡享乐隐形变异新动向的同时,要注意防范、发现、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市委市政府“四十条”要求不落实,“四风”问题突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在重锤连敲中强化担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向好向善。
五、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要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站、客户端等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纪律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守住节点,一寸不让,用好“随手拍”“一键通”和“大数据”,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54-5361819,18055450830;举报信请寄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对两节期间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的实际成效。同时强化通报曝光,不断放大震慑效应,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连同两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于10月18日前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A座819房间)。
中共淮南市纪委
淮南市监察局
2017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sjw.cn/article.php?MsgId=39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