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教研组:
根据国家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卫生学校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审查工作制度》及职称评审工作需要,现就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库成员(以高级讲师、讲师类别为主)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人选的基本条件
入选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
2.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3.工作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第一线,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业绩比较显著,要求受聘高级讲师职务满5年以上的人员及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要注重在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推荐评委人选;
4.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教师等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身体健康,热心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二、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淮南卫生学校评委库成员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0月8日前发送至人事科邮箱hnwsxxrsk@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本人签名确认后于10月9日上午报校人事科。
2.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评审工作需要,确定拟入库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审批。
三、名额分配和相关要求
1.原则上按基础学科每学科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在岗在编教师;现行开设的专业课每学科择优遴选1到2名符合条件的在岗在编教师,在指标内按标准条件确定人选。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兼课的不得推荐。
3.严格执行遴选的条件和程序,依照规定认真逐项填写表格,做到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遴选工作质量。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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