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南卫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一、二、三年级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20%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确定,可分为2-3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3000元最高档。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三)免书本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书本费(不含教辅资料)。免书本费资金由学校根据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学生使用的教科书情况核定,与专业不符的书目不得列入免书本费范围。
(四)校内资助。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校内资助,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
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其他因家庭负担、劳动力、就业、收入低等因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三、认定程序:
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本人在班级内提出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样式见附件),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备案→学校公示的程序操作。
附件:户口本复印件样式
户口本复印件样式(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