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老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广大老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素质提升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通过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引导和促进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二、 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一)专任教师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如下标准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取得中专助理讲师(或中学二级教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教师职务。
除同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相关考评员资格证书(如测试员、考评员、培训者培训证书)等;
5.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6.近五年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130学时的教师脱产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7.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者;
8.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学生的指导教师;
9.参加市级以上较大工程项目设计或技术改造项目攻关者。
(二)兼职教师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如下标准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满3年,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胜任本专业1门以上课程教学。
3.具有与从事教学相关专业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三、认定程序
(一)教师本人申报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教师本人申请,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初审合格名单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部门认定。此项工作于2月25日前完成。
(二)县、市教育局认定
经学校初审合格的材料,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县(区)属学校由县区教育局审查、认定,县区教育局将审查、认定工作工作总结连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审核认定。认定备案工作于2月底完成。
今后,“双师型“老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县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于当年9月底前将新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工作情况及信息表报市教育局师资科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成长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教育局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认定专家级,领导并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各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衡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的重要指标,各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适当提高 “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培训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
(三)市教育局将建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复审一次。对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
联系人:市教育局师资科黄德军;电话:6655183;
电子信箱:hnjyjhdj@163.com
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信息表
3、上报材料目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