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宣〔2017〕175 号
关于建立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健康中国行—合理膳食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推荐健康巡讲专家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卫计系统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康巡讲专家库
1.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医疗机构每年在3月到5月期间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健康巡讲专家进行评选、建库,并组织优秀健康巡讲专家赴村(社居)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每人不少于10场,巡讲费用由各县区从健康教育与促进专项经费中支出。在开展评选和巡讲活动的基础上,择优向市级推荐上报至少2位优秀健康巡讲专家,参加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培训和评选。
2.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可直接推荐健康巡讲专家,参加市级培训和评选活动。
3.市级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对推荐上报的健康巡讲专家进行培训,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前5-10名择优选入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库。市级适时组织安排市级优秀健康巡讲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每年不少于50人次,巡讲费用由各县区从健康教育与促进专项经费中支出。市级在开展巡讲活动和评选的基础上,向省级推荐上报至少3位优秀健康巡讲专家,参加省级健康巡讲专家评选。
二、市级优秀巡讲专家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巡讲职责。
2.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事医学教育、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临床医疗、中医中药、康复和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中高级职称。
3.具有丰富演讲经验和较强的科普演讲能力,要求具有健康科普演讲经验,开展的科普演讲场次不少于10场。
4.巡讲过程中不得介绍未经学术界公认的个人观点;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伪科学;不得为保健品、药品等商家作代言。
5.巡讲课件内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简洁大方、直观形象。
6.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三、入选省、市级专家库结果使用
1.县区、委属医疗机构有专家入选市级优秀健康巡讲专家库的,将在年度宣传工作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市级将给予入选专家不低于300元的物质奖励,入选专家所在单位也要给与不低于300元的物质奖励。
2.县区、 委属医疗机构有专家入选省级优秀健康巡讲专家库的,在年度宣传工作考评中按照省级标准给予适当加分,并给予入选专家不低于500元的物质奖励,入选专家所在单位也要给与不低于500元的物质奖励。
3.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有入选省级、市级优秀健康巡讲专家库的,给予不低于500元、300元的物质奖励。
4.入选省、市健康巡讲专家库的巡讲专家要服从省、市级工作安排,认真参加各类健康巡讲活动。1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对个人进行通报批评;2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对所在县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3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从市级健康巡讲专家库中除名,并在年度考核中对所在县区和单位实行倒扣分。
四、加强组织保障和领导
开展健康巡讲专家评选和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是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面对面宣传、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群众知晓率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宣传考评,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康巡讲专家的评选和巡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对组织落实不力的县区,将在年度宣传考评中给予倒扣分。
2017年5月5日
附件:
淮南市卫计委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