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淮南卫生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和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信息来源:人事科 阅读次数:3486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和《关于开展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第六届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21〕138号)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推荐范围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的推荐评选对象为本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要求专任教师达到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兼职教师(本校承担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分之一的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二分之一的学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推荐评选指标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选拔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每三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拟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不设指标,符合条件均可参评,真正使优秀教师脱颖而出。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按照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校级骨干教师排名前5名,教坛新星排名前2名,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四)申报人员不可兼报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执行标准,优中选优,注重工作实绩、注重评审与考核相结合。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9月28日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报表。

2.相关科室审查

9月29日~10月10日,各相关科室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班主任经历等进行审查,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3.教育教学经验演讲、上课考评

10月9日开展教育教学经验演讲、上课考评。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演讲、教学设计、硬笔字书写、无生教学、课堂板书、多媒体课件制作。教育教学经验演讲、上课考评量化总分100分,权重40%。

4.提交材料

10月11日申报人向人事科提交反映个人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班主任经历等评审材料。材料量化总分100分,权重60%。

5.组织评审

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审和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9到11人组成,组成人员为学校领导、人事科、教务科、医教室和学生科负责同志组成。学校将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采取教育教学经验演讲、上课考评、材料审核、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评审工作,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6.评审结果审议后,确定评选对象,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授予淮南卫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师德高尚、业绩优秀、学生爱戴、群众认可,能够真正发挥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要严明纪律,对在申报中或评选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评选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淮南卫生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审条件

2.淮南卫生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申报表

3.诚信承诺书

4.淮南卫生学校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清单

 

2021年9月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淮南卫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20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