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文件
淮发〔2014〕16号
关于开展全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为群众服务的通知
凤台县委、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各县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拓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渠道,促进各部门、单位与社区共建联建,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里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以“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倡导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其他领域在职党员及党组织关系在单位的离退休党员积极参与。市级领导报到统一安排。
三、工作职责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和社区党组织要注重沟通、加强联动、协作推进。
1.单位党组织职责。组织并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引导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热心参与社区服务。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在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调与支持。强化跟踪管理,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深入走访,了解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年度考核内容。
2.在职党员职责。在职党员要积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党员身份,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的监督,努力当好“八员”,即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社区建设的参谋员、文明创建的劝导员、社区工作的服务员、困难群众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社区稳定的安全员。
3.社区党组织职责。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及时录入在职党员的基本信息,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台账。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设立服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引导在职党员认岗履责,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可按照“专业化组建、团队化服务”等模式,对党员进行分类编组,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要配合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做好在职党员的协助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的信息记录、维护、反馈等工作,做好在职党员表现情况的评议工作,及时、如实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社区活动情况。
四、工作步骤
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按照便于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做到及时有序。
1.动员部署(2014年7月20日前)。各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县区、街道(乡镇)及所辖社区也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职责任务。
2.集中报到(2014年8月10日前)。在职党员原则上以到居住社区报到为主,也可结合实际,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持报到介绍信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自行到社区报到,社区明确专人接洽,提供回执,由在职党员向所在单位反馈报到情况。党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单位和已与社区结对共建的单位,也可由单位党组织与所在社区党组织联系,集中报到登记。
3.汇总上报(2014年8月20日前)。各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介绍信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对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在职党员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其尽快报到。新发展、新调入或居住地、工作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应在1个月内到社区报到。各党(工)委统一汇总《在职党员赴社区报到有关情况统计表》。县区委组织部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委组织部。
五、活动内容
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紧扣群众需求,以“六个一、六带头”为主要内容,使在职党员既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先进性,又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体现先进性,努力形成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争当双标兵”的良好局面。
1.开展一次走访,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在职党员每月要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一次以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了解社情民意,并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提出一条建议,带头参与社区管理。在职党员要牢固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主动将自己融入社区,带头履行居民义务,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创新社区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原则上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向社区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3.认领一个岗位,带头服务居民群众。在职党员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个人特长,在社区认领1—2个公益岗位,或者参与社区设立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并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参与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努力在服务居民群众中创先争优。
4.联系一户居民,带头帮扶特殊群体。在职党员要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以社区内残疾人、孤寡老人、空巢家庭、留守儿童、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信访户和社区矫正人员等为重点,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要根据在职党员的实际能力,可以采取一对一帮扶,也可几个党员成立帮扶小组进行多对一帮扶。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社区特困、重点稳控对象、老信访户结对,积极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平安和谐。
5.圆梦一个心愿,带头传递浓浓爱心。社区党组织要面向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等广泛征集微心愿,在职党员要主动认领,争当“圆梦使者”,传递正能量,将爱心洒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微心愿网上征集认领、线下兑现,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6.做好一个表率,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在职党员在社区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带头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幢,以一幢带动一片,树立在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六、相关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作为服务社区居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任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应在居住地社区报到,也可选择本单位结对社区报到。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工作,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要总结交流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考评,落实奖惩。社区党组织每年12月底前,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结合在职党员当年志愿服务完成情况,对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进行评议,并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表》,交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到社区报到不及时的党员和不支持、不配合开展活动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4.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构建区域化社区党建新格局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工作机制。要把在职党员报到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方面,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探索在干部提拔考察环节,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要真正做到活动载体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真正培育出一批群众认可、行之有效的特色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
附件:1.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介绍信
2.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登记表
3.在职党员情况明细表
4.在职党员赴社区报到有关情况统计表
5.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汇总表
6.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表
7.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情况统计表
8.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赴社区报到安排表
中共淮南市委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