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院党总支、校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对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德光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邓 琪 党委副书记、校长
黄力毅 党委委员、副校长
符秀华 党委委员、副校长
曹 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谌 强 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 程晋波 陈 瑜 罗桂霞 闪玉章 徐元江
崔怀岱 撒江南 郝 强 罗 浩 王 辉
张爱玲 李永忠 俞俊鹏 高 皓 刘 文
程正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撒江南任联络员。
职 责: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协调部署专项整治活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问题,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决策,指导和督查基层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基建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纠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科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3.抓好行业作风建设。组织查处物品采购、入学招生、学生管理、医疗服务、医药购销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在医疗服务中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的违纪违法行为。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