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市卫计委“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29  信息来源:监察室 阅读次数:7105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委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卫生计生系统“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医务人员接受病人宴请;

8. 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7月20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成果。

1.动员部署。6月16日至6月25日。各单位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严重影响,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自查自纠。6月25日至7月5日。坚持边查边整边改,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监督检查。7月5日至7月15日。市卫计委监察室会同办公室、财务科等科室,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更要追究单位党政领导的责任。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及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7月20日至12月30日。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内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从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始之日起(6月16日),所有市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市卫计委党委专门成立“酒桌办公” 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市纪委“酒桌办公”举报电话0554—5361821、市卫计委纪委0554—6674815),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群众的举报线索,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查处情况实行月统计制度。自2016年6月20日起,各单位要在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向市卫计委监察室报告本周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从2016年7月20日起,将查处情况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一并报市卫计委监察室。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请在7月5日前以党委(总支、支部)名义上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市卫计委“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卫计委“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

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 尹良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常伟东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刘  伟  市卫计委组干科科长

             黄  磊  市卫计委规划与信息科科长

沈颂敏  市卫计委财务科副科长

             王大玮  市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何廷水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陶新荣  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翟岚莉  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

             牛  玲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王怀亮  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科长

             胡庆银  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魏金广  市卫计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负责人

袁  庆  市卫计委宣传与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素林  市卫计委科教教育科科长

王  乘  市卫计委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科科长

贺学文  市委保健委办公室主任

李敬卫  市卫计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宋延宁  市卫计委监察室主任

             张纯东  市卫计委办公室副主任

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监察室。由宋延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纯东兼任副主任。联系电话:6674815。


附件2

 

市卫计委“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内    容

类    别

数    量

其    中

县处级

乡科级

乡科级以下

问题查处情况

查处问题(起)





处理人数(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





备    注

本表统计2016年1—8月份“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情况。

说  明:“查处问题”栏,被查处的同一问题中,有两名以上(含)党员干部参加的,统计时列入职务最高者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