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采购的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统一管理的原则,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办公用品的性质,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办公用品包括:
1、办公消耗品:笔记本、签字笔、材料纸、信笺、信封、打印纸、复印纸、打印墨盒(粉)、印刷品、墨水、胶水、胶带、钉书针、大头针、曲别针、夹子、账册、卷宗、档案袋(盒)、标签、纸杯、电池、印泥(油)、奖品等。
2、管理品:即文件夹、剪刀、钉书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电风扇、电脑软硬件及外设、扫描仪、计算机网络、交换机、音响、话筒、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沙发、茶几等。
二、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由科室事先提出购买报告,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按申报计划采购。
三、科室应根据审签的办公用品计划以公务卡或转帐方式实施购买。购物发票及购物清单需所在科室负责人认真按审批计划审核、财务科负责人审核发票真伪及合理性、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批后报销。大宗物品或数额较大(1万元及以上)的物品需经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未经申报审批所购置物品,均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包括:
1、打印纸、复印纸、打印墨盒(粉)等行政科室办公打印耗材类物品由校办公室按审批程序购买。
2、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沙发、茶几等家具类物品由总务科室按审批程序购买。
3、教学及实验用品由教务科按程序审批购买。
4、原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交换机如有故障应报校信息科检修,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可由校信息科先调剂使用。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交换机等应按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由校招标采购小组每年第三季度集中按规定申请政府招标采购。
四、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淮南卫生学校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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