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淮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约谈各部门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第三条 约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反腐败实际工作,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四条 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作为约谈领导,其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一)约谈对象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对约谈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岗位风险防控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信访、巡查、干部考核、廉政建设等发现的需要提醒的问题。
第五条 学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约谈对象,其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教职工及学生利益的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
(二)本人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是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
(三) 本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有关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打算和意见、建议。
第六条 约谈方式,采取个别谈话或者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约谈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定约谈对象人选,制定工作方案,报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二)约谈通知。通知约谈对象,明确约谈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约谈领导。
(三)谈前准备。约谈对象根据约谈内容做好相关准备;由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收集、汇总约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供约谈领导参考。
(四)实施约谈。按照通知实施约谈,由监察室或组织人事部门各安排一名负责人陪同约谈领导进行约谈,专人负责记录。
(五)整改问题。约谈对象及其所在党组织对约谈领导指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整改,并于约谈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校党委。
(六)汇总报告。每年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年约谈情况,并向校党委专题报告。
第八条 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淮南卫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登记表
附件
淮南卫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
登记表
谈话领导 | 姓名 | 职务 | |
谈话对象 | 姓名 | 部门、职务和政治面貌 | |
谈话时间 | 谈话地点 | ||
谈话 主要 内容 | |||
谈话对象 签字 |
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记录人: